三次元太忙 《山河旧梦》下文暂定停更 谢谢大家的抬爱

【林风x章远】 初恋 01

Soulmate AU 设定


【林风POV】

 

闹钟第三次响起时,林风认命地张开眼睛。他习惯性地抓起手机、按掉闹钟,看了一眼时间,认为一切仍在掌控之中,便用意志力把自己撑了起来一点点,靠在床上继续发呆。

 

今天是高三开学的第一天,林风作为校鼓队的队长,将带领队伍在升旗仪式上进行表演,因此得比平时整整早一小时从家出发。其实升高三后,校鼓队这类的课外活动,按照校方的意思是默认高三学生自己退出的,但是林风打鼓水平够好,还自创了一套鼓谱的记法教给队员,实实在在地提高了训练的效率,还因此圈了一群“实力粉”他退出了同学和老师都颇感可惜。林风自己也再三地保证不让课外活动影响正常学习,校主任最后架不住三方的苦苦哀求,勉勉强强地答应让他继续留在校鼓队。

 

其实本来按照林风的学习能力,考个马马虎虎的成绩是没有问题的,但他这个人相当一根筋,说难听点:轴,凡事讲究理解透彻,特别是数学,理解得了的,举一反三下笔如有神,理解不了的,就死脑经不转弯,导致他的成绩像过山车一样时好时坏。

 

一想到高三繁重的学习任务,林风就一阵烦躁,默念着:明日事明日愁,他揉了揉自己睡成鸡窝一样的头发,眯缝着眼去洗漱了。

 

“林风,阿姨给你准备的午饭给你放桌上了,记得一会儿出门带上。”楼下传来曾倩阿姨的声音。

“知道了!”林风大声应答,快速地抹了一把脸,随手拿起一件校服上衣往头上一套,顺手扣上了所有扣子。

 

林风的Soulmark(灵魂标记)在左锁骨下,现在还是暗灰色的一条线。他今年17,同龄人中已经遇到Soulmate(灵魂伴侣)的也不少,标记在哪里都不算稀奇,大多数人都已经见怪不怪了。像林风这种标记不显眼的,其实根本就用不着遮。但林风长得好看,浓眉大眼、高大挺拔,平时在人群中非常惹眼。虽然林风本人是出了名的“不爱交际”,但总有妹子慕名而来。他不喜欢别人试探的目光,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,能避则避。

 

眼看快迟到了,林风背上书包,拿上便当盒,顺手抓了一把大白兔,人如其名风一般地卷出了门,登上自行车就是一顿猛骑。

 

9月正值北京晚夏,太阳优待早起的人才堪堪露出半张脸,就已把京城烤的火热。林风东拐西拐,尽可能地猫在有树阴的地方,也不知不觉地出了一身汗。害怕迟到影响了校鼓队表演,林风一路上全速前进,踩着几个绿灯的尾巴,终于是比规定的时间早几分钟赶到了校门口。

 

“林风,又是迟到了吧!”门口的值班老师和林风早就混熟了,笑眯眯地把校门开了一条缝儿。林风咧开嘴一笑,一蹬脚灵活地挤进了校门,大声喊了声“老师早!我要迟到了,下次再跟您聊。”一边拉着领子扇风,一边向校鼓队的地方骑去。

“哎哎,学校里不要骑自行车!”

“知道啦!”林风大声喊道,一边从善如流地减慢速度,溜下了车推着车走。

 

离一般学生到校的时间还早,学校里几乎没什么人,林风一边在脑中重复着一会儿表演的节奏,一边把车停好,一路小跑了起来。正准备加速冲刺,哪知转角处突然窜出来一个人。多亏林风反应神经出色,立刻往后退了一步,对方也反应极快地同时退后,林风才没一肩膀把人撞翻。

“不好意思,我赶时间,你没事吧?”林风站稳后,忙道歉道。 

对方显然也吓了一跳,可能没料到一大清早,学校里就有人横冲直撞的,听到林风的询问回过神来,忙笑着摆摆手说:“没事没事,你都没撞到我。”

 

林风略带歉意地看了他一眼,向他点了点头,刚想继续赶路,只听那人略带踟躇地问道:“对了,同学,不好意思,你知道教导处这么走吗?我刚转来,都绕了半天了。”

 

对上对方真诚的笑容,林风赶路的急躁心情奇迹般地平复了一点,仔细一看对方的脑门上泛起了一层细密的汗,显然是挺着急的。

“咱学校确实构造复杂,其实你已经离目的地很近了。”他安抚道,又看了看表,“我还有活动来不及亲自带你去了。你沿着这条路直走,到尽头东拐就好了。”

“好嘞。”对方吁了一口气,朝林风笑了笑表示感谢,“谢谢啊,那你快去忙你的吧。”便掂了掂书包,往林风指的方向走了。

 

林风目送了对方几秒,见方向没错,也就转头继续赶路了。

转学生啊,难怪没见过,林风心想,但不知为什么,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,仿佛两人曾在哪里见过。

 

#

 

林风卡着时间点跑到集合点,一进门就被大家“林风哥”长,“林风哥”短地围住了,和大家寒暄了一通之后,队员们各自穿上长袖队服,拿上自己的鼓槌,最后排练了几遍,便整队来到了操场。

 

学校里讲究集体主义、整齐划一,但十几岁的少年,自我意识和审美取向已经萌芽,大件上被钉死了,便变着法儿地在细节上表达自己,比如鼓槌上——有的人写上志向,有的人贴着偶像的名字,有的人向爱人表白,总之千奇百怪。像林风这样什么也不写的,反倒是独一份。

 

林风这个人,羞于表白、拙于言辞,他把浓浓的情绪寄托在每一个鼓点中。在他击鼓的时候,他身上属于林风的执拗、叛逆、骄傲统统都不见了,仿佛化作了一团可塑的泥巴,乐曲是什么样,他就被捏成那个样。鼓点是激昂的,他就是激昂的;鼓点是欢快的,他便是欢快的。

 

有条不紊地带领着校鼓队完成了表演,在一旁枯站到升旗仪式结束,最后等到带队老师笑眯眯地训话结束,终于解散各回各班了。在太阳下曝晒了这么久,林风穿在队服里的短袖校服都快湿透了,一回到集合点,他忙脱下队服,团成一团扔在指定的地方,找了个水龙头洗了一把头发,三步并作两步地向班级走去。

 

“林风~帅呆了啊!”

林风从后门溜进教室——他去年一下窜高了很多,座位慢慢地就挪到了最后一排。还没来得及把砖头重的书包放下,好友金明眼明手快半路截胡了他的包,一把勾住了他,一只手一边翻找着什么,一边小声问道:“林风,数学作业做完了吗?借我抄一下。”

 

高二期末的时候,金明、赵国庆相继退出了校鼓队准备专心进行高考冲刺。分班后,赵国庆选了文科班,三个臭皮匠缩水成哼哈二将。暑假里,金明激动地找到他,神秘兮兮地说他和肖萌确认了灵魂伴侣的关系。他作为旁观者,看着两人的关系从互生好感到互相试探再到告白,发自内心地为他们高兴。虽然哼哈二将最终变成了林风形单影只的一人,看到了许久未见的好友,林风的脸上还是不由自主地咧开了发自内心的笑容。

 

“你确定要抄我的数学作业?全放错了我可不管。”

林风狐疑地问,找出数学作业扔给他,把书包扔在了旁边的位子上。上学期结束前,林风的前同桌就转学了,现在他一个人美滋滋地霸占了一个桌子。他喜欢像山大王一样在桌子上把教课书铺开,抽屉里则“专供”他的鼓槌和闲书。

 

“来不及了,重量不重质。”金明说道,“哎,你一个人坐真爽,不像我,同桌就是个棒槌,一点互帮互助的精神的没有,还总爱打小报告。”

 “怎么不找肖萌抄?”

金明白了他一眼,“有没有谈过恋爱!哥想在肖萌面前保持那么一丁点的伟岸形象知道不,这丫头打鸡血一样,整个暑假,隔三差五教育我,要我好好学习。你看。”金明说着转过身,指了指自己的的后颈,林风定睛一看,金明的标记处,赫然几个娟秀的小字:“金明,好好学习,一起考Q大!”。

显然肖萌非常认真,认真到日思夜想,这心思反映到了金明的灵魂标记上。

 

“这句话已经停留了快两个星期了。哎,也怪我这个标记生的不是地方,谁都看得见,这下好了,凡是看到的,都要来嘲笑我一通。”金明长吁短叹,显得很烦恼的样子,然而嘴角微微上扬的弧度却出卖了他,显然他内心还是很吃这一套的。

“少来给我撒狗粮。”林风烦不胜烦,忙挥手把金明打发了。

 

#

“同学们都回到位子上了。”

班主任的声音响起,本来嘈杂班级迅速安静了下来。林风正塞着耳机旁若无人地听着音乐,闻声急忙把耳机收起来,坐直了往班主任的方向看去。班主任身后还跟着一个高瘦的男生。

“这是来我们班的转校生,他叫章远。”

班级里响起稀稀拉拉的掌声,林风有一点近视,眯着眼目不转睛地看了会儿,再参照下早上惊鸿一瞥的印象,真是巧,应该就是一早撞上的那位男生。

“大家好,我叫章远。”

章远简单地自我介绍道。他的声音低沉、充满活力,和他一头乱支棱的乱毛及白T黑裤的打扮甚是相符。

“章远在原校成绩很好,这次因为家庭原因转到我们班。希望他能尽快融入我们班集体,大家有什么困难一起度过,都是一家人了!”班主任激昂地说道,“座位的话,你就…”

 

林风心里一咯噔,隐隐有不好的预感,金明真是个乌鸦嘴…

 “你就先坐到林风旁边吧,你俩差不多高,正好他旁边也没人。”

果然。

 

章远点点头,向林风这个方向探头往了下,便向他走来。林风连忙手忙脚乱地把放在另一边上的书巴拉回来,火速地用手捋了捋桌面,弹了弹灰。

一抬头,章远已经走到了面前,他显然也认出了林风,脸上的笑意更浓了。

“是你呀。早上谢谢你了,否则我不知道还要走多少冤枉路。”

“举手之劳。”林风歉意地说道,“不好意思,桌子有点乱。

“没关系,多多指教啦,新同桌。”章远坐下,“对了,我的教材什么的才定上,这几天可能要麻烦你借我看一下了。”

林风点头,把打开的书往当中放了点。

“谢啦。”章远笑笑说道,他笑起来很好看,林风的那一点“空座被抢了”的恼怒感即刻烟消云散了。

 

#

 

几周下来,两人意外地相处得不错。

 

章远是那种很好亲近,又尊重距离感的人,两人在共享课本的几天迅速地混熟。

 

林风上课常开小差,有时候会不自觉地在桌上轻敲脑中的旋律,过了一会儿才惊觉影响了旁边“认真听课”的章远,忙不好意思地道歉。章远倒不放在心上,还说空闲的时候,他去围观过好几次校鼓队的训练,真心地对同桌的这种天赋表示钦羡。试探性地聊了几次之后,林风发现章远是真的对打鼓很有兴趣,于是打开了话匣子,以至于现在一谈到鼓点、音乐这类的话题就停不下来,在课上都能热火朝天、旁若无人地争论起来,常常被老师点名批评。

 

章远有一点令林风非常佩服,同样是不听课的主,章远的成绩却非常好。开学一个月不到,主课都已大大小小堂测了数次,章远次次、门门都是第一。他逻辑缜密,对知识点的理解融会贯通,难得的是,讲起题目来也一步一步特别清晰。于是一到下课,林风的座位便成了“风水宝地”,大家看章远好说话,便卯足了劲儿问问题,看一些人的架势,恨不得把章远一分二,另一个虏回家里专门给自己讲题。

 

林风对此不胜其烦,本来高三能有课间休息就不容易了,鲜有的课间时间,林风本想着趴一会儿放空休息一下,或者一起侃侃大山,这下可好,他的座位像菜市场一样热闹。章远性格温和,和大家又还没混得那么熟拉不开面子拒绝,林风才不管,“怎么了?凭啥他要给你们讲题啊?再问收钱了啊!”这般蛮横地把人赶走了。

“真羡慕你这样的性格。”终于获得一份安宁的章远感叹道。

 

自从金明和肖萌好上后,每天上下学也就没林风什么事儿了,早上“哎林风你先走吧,大北京城做公交多堵啊,我骑车接肖萌上学。”,晚上“哎林风你说,谈个恋爱容易吗,咱一个理科班一个文科班,天天你下课了我老班还在拖堂,我下课了你还在补测,谈个恋爱比董永七仙女还惨。”

“你想说啥就直说吧。”

“我就想说,恋爱不易,哥们对不住,我去等肖萌下课了,你先走吧。”

林风翻个白眼,一句“重色轻友”梗在喉头,说出来嫌矫情,不说又憋得慌,脸上一派生无可恋,可把一边的章远乐坏了。

“哈哈哈,金明你太逗了。”他笑着说,弯弯的眉眼眯成了一条线,拍了拍同桌的肩,安慰道,“有情饮水饱。我们单身狗一起走吧。”

“什么?你还单身着呢?”金明好奇地问。章远长得一脸桃花很旺的样子,虽然他自己低调的不行,但女同学的消息网密不透风,高三转来一个帅哥学霸的消息早就不胫而走,每天总有一小撮女生找各种各样的借口过来看一看这“传说中的转学生”。

章远无言地拉起短袖,示意两人看他的上臂。

“我的真命天女还不知道在哪儿呢。”章远装作遗憾地说。

“你怎么知道不是真命天男。”

“…”

“行了行了,别贫了。”林风拍拍金明,表示“恋爱中的朋友,泼出去的水”,长腿跨上自行车,招呼了章远一声,一蹬窜了出去。

章远忙和金明招招手,也翻上车走了。

 

林风和章远家住的很近,同一片区域的两个小区,据说章远家搬来的时候,看重的就是这一片很多都是教职工子弟或高级知识分子的小孩,整体素质比较高,离学校也不远,交通也颇为便利。

 

眼见已十月了,今年的秋老虎格外凶猛,气温居高不下,才骑了没多远,两人就已汗流浃背。憋着一口气骑过了大路之后,拐进了有树荫的小道,两人才慢慢放下骑行的速度,迎着微风,在婆娑的树影下和热烈的蝉叫声中聊起天来。

 

“从初中起我就没有在一个学校呆超过两年。”章远突然感叹道,“别说女朋友了,朋友都交的很少。”

林风颇感意外,“是因为你爸妈的工作原因吗?”

章远点点头,“我妈在不在北京,我就跟着我爸,我爸工作调动特频繁,他去哪儿我就得转到哪儿。”

“就这样你成绩还这么好。”林风的重点总是抓的比较清奇。

章远乐了,“可不是嘛,可能天生聪明。”

“嘁。”林风努努嘴。

“我听金明说,你们有个三人鼓队?”

“对,我,金明还有国庆。刚入学那会儿我们座位离得近就熟络起来了,后来在我的怂恿下,我们仨都参加了校鼓队。”林风回忆道,时间过得飞快,两年前的事就像发生在昨天,“后来我们学校校鼓队还轮上去天安门表演的机会,不过我那会儿身体不太好,不宜在太阳下久站,就错过了。后来升高三了,他们就退出了,就我还赖在校鼓队。”

“你那会儿身体不好?”

“贫血,遗传我妈的。我妈因为贫血去世了。”

空气好像一下子凝固了。林风其实挺不喜欢聊这个,两年过去了,母亲的死犹如一根插入心脏的细针,最初让他夜不能眠的尖锐疼痛褪去了,取而代之的是每一次回到熟悉的家时,那一阵阵绵密的酸楚。

“抱歉。”过了一会儿,章远轻声说道。

“没事。”林风说,痛苦是真的,当下的释然也是真的。

“她只是离开了我们这个世界,”章远看了他一眼,笑笑说道,“没准在这个时空外还有其他平行时空,她在那里还好好的。”

“…你的想法也挺清奇的。”

“我姥姥过世的时候,我就是这么安慰自己的。”章远轻松地说道,他的声音中带着一丝怀念,却哀而不伤,眼睛亮晶晶的,藏着不似这个年龄的少年应有的复杂情绪。

 

“哎,我挺喜欢和你聊天的。”过了会儿,林风突然感叹,他看了眼比他略落后半个轮子的章远,晚风吹起章远乱糟糟的齐刘海,硬生生地吹出了个中分的样子。可能是怕风吹进眼里,章远骑车的时候总眯缝着眼睛看路,看起来有点搞笑,半点也没有帅哥的包袱,“不知道为什么,我总觉得你特别亲切。”

“巧了,我也这么觉得。”章远煞有其事的说,“我们该不会在哪儿见过吧。”

“在梦里~在梦里见过你~”

“…”

 

两个人嘻嘻哈哈了一路,没多久就到了章远家所在的小区。

 林风照例挥挥手和章远道别,“明天见。”

“明天见。”

“诶等等。”林风突然想起什么,赶忙叫住打算往小区里走去的章远,“认识那么久了,你手机号码我还没有呢。

“要我手机号干嘛?不是天天见吗?”

“那个..题不会问你?”

“你付我钱吗?”

林风语塞。得,自己挖坑把自己埋了。

“我开玩笑的。”章远大笑,“怎么说什么你都当真。手机?”

林风递上手机,章远熟练地往自己的手机上拨了个号,把林风的号码存下后,把手机递还给他,“喏,我的号码。有什么题不会随时打电话给我,同桌福利,免费。”

“谢啦。”林风笑了笑,翻身骑上车,“这回真明天见了,拜拜。”

章远似乎本想说些什么,闻声也笑道,“拜拜。”


#

 

虽然煞有其事地问章远要了电话,但是林风还真不是一个热爱学习的人。马马虎虎应付完作业之后,林风就一头扎进自己的世界,捣鼓新乐曲了。

 

其实一开始参加校鼓队,他纯粹是为了和父亲对着干。当时母亲刚过世,曾倩阿姨住进家里,他悲切又愤怒,尝试了各种反抗的办法,其中包括和父亲“去参选班干部,在学生会露个脸”的意愿对着干,报名了少人问津的校鼓队。他从小在母亲的鼓励下学鼓,本是抱着好玩的想法一直断断续续地练着,父亲从来都不赞成他把时间花在这上面,那他现在就偏要没日没夜地钻研。

 

他本是一个温和的人——虽然偶尔多少有点骄傲与急躁,但他其实脾气不坏。这种损人不利己、玉石俱焚一般的疯狂做法最终也反噬了他,尖刻的话语刺痛了别人也伤害了自己,在滚烫的负面情绪中他逃无可逃,最后打鼓反而成为了他的避风港。他对节奏有种与生俱来的领悟力,在日复一日的枯燥训练中,慢慢地学会了在击打中注入情感、寻找乐趣,从此乐曲中的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不再分割,节奏成了他情绪表达的一部分。

 

最近他在尝试着自己改写鼓谱,常常一折腾就到半夜。为了不让曾倩阿姨担心,他通常先假装睡着,再爬起来开个小灯,塞上耳机,摇头晃脑地思考一段旋律,写了划划了写。他心中有一团小火苗,希望在攒够钱买心爱的架子鼓前,他可以把自己改编的第一首曲子写出来。

 

眼见着又要半夜1点了,林风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,重新审视了一遍这几个小时的成果,觉得暂且也没什么更好的主意,便走进自己房间的洗手间准备洗漱。他也懒得开大灯了,借着房间里台灯的光就开始刷牙洗脸,镜子里的自己邋里邋遢,看起来略显疲倦,下巴还冒出了一些青色的胡子渣,只有一双眼睛精神奕奕的。洗了一把脸又精神了,正准备快快地去淋浴间冲一把,余光突然扫到了一个不该出现的事物。

 

他重新走到镜子前,心脏不受控制地跳的飞快,无来由地感到一阵慌张,手紧张到微微颤抖。他调整了呼吸,或许是我看错了,不要自己吓唬自己,林风对自己说。眼一闭,心一狠,打开了大灯,一把拉下了衣服的领子。

 

镜子中的自己一脸懵逼,嘴巴微张,嘴角还有没有抹掉的几滴水珠,他惊讶地看着那本是灰色的一条线,被一句意义不明的话替代。

 

“再陪我一会。”

 

【初恋01 完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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